Q/LQS 0003 S-2019 肉味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肉味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骨素(猪、牛、鸡、羊)、食用动物油(猪、牛、鸡、羊)、食用盐、白砂糖、酵母抽提物、玉米淀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麦芽糊精、谷氨酸钠(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食醋、洋葱、姜、蒜、香辛料(辣椒、胡椒、八角、花椒、孜然、小茴香)、脱水小香葱、脱水香菜、脱水香菇、脱水木耳、芝麻、炒黄豆、二氧化硅、食品用香精(猪肉风味、鸡肉风味、牛肉风味、羊肉风味、麻辣风味、迷迭香风味、五香风味、食用菌风味、海鲜风味)中的几种原料、经调和(杀菌)或不调和(杀菌)、喷雾干燥或不喷雾干燥、混合、分装而成的非即食肉味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