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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8-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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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
颁发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
GB/T 6705-2008 焦化苯酚
本标准代替GB/T 3709-1997,GB/T 6705-1989
本标准规定了苯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从煤焦油、含酚污水制取的粗酚,经精馏制得的苯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