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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矿泉水有了新国标

发布日期:2009-04-07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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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日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也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1日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也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新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首次对溴酸盐含量做出了规定,最高不得超过0.01mg/L,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限定值一致。

    据了解,原《饮用天然矿泉水》是1987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地质矿产部、卫生部和轻工部等三部制定和发布实施,曾于1995年进行过一次修订,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其中并没有溴酸盐含量这一内容。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3项微生物指标。按照新标准,今年10月1日起,矿泉水生产厂家将在外包装上对溴酸盐含量作出明确标识。有关专家介绍,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菌落总数是指水中的总细菌数,主要是存在于水体中无害的细菌数量。在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环保局所规定的饮水中,细菌总数不是标准之一,但对微生物导致的致病菌指标控制相当严格。 

    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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