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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611-2011《扒鸡》宣贯会在德州召开

发布日期:2012-06-13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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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商务部主关司局的指导下,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山东肉类协会、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主办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611-2011《扒鸡》宣贯会于2012年6月11日在德州召开。扒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代表、质检、工商、消协、检验部门的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在商务部主关司局的指导下,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山东肉类协会、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主办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611-2011《扒鸡》宣贯会于2012年6月11日在德州召开。扒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代表、质检、工商、消协、检验部门的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苗晓钢主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张丽君、德州市政府副市长杨玖庆、山东肉类协会秘书长李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在他们的 讲话中强调了标准是科技发展的成果,也是规范和促进“扒鸡”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在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应树立标准意识,运用综合标准化手段统筹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求扒鸡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深入理解标准,持之以恒执行标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生产和销售符合标准的扒鸡,规范市场。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在会上介绍和展示了扒鸡行业的情况,并代表扒鸡行业做出执行与贯彻标准的承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总工程师曹德胜在会上,对《扒鸡》标准的技术与执行要点进行了解读。

  “扒鸡”是我国的传统食品,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以其口衔羽令、似鸭浮水的完美外观,色泽金黄透红,肉质松软的良好口感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但长期以来,扒鸡生产和销售市场也存在着不和谐现象,部分企业以劣质原辅料生产制作的扒鸡流入市场,损害了传统食品“扒鸡”的声誉,削弱了正规扒鸡生产企业的影响力,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由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等单位起草制定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扒鸡》已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对扒鸡进行明确的定义:“原料鸡经造型、糖浆或蜂蜜浇灌或涂抹、植物油炸、配以辅料,煮、煨、焖而成的产品”;依据包装形式的区别将产品分为“预包装产品”和“非预包装产品”;要求“原料鸡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辅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明示了扒鸡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以及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具体要求,为扒鸡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提供了科学依据。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611-2011《扒鸡》宣贯会,进一步深入和广泛的宣传标准,推进标准切实走进扒鸡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走进监督检验执法部门;走近消费者,让标准切实成为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准绳。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生产合格的消费产品,营造安全的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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