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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辽宁省卫生厅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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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

  为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从即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与规程等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四)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五)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二、具体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二)有利于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标准适用范围的矛盾、重复和缺失问题。

  (三)已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相关评估基础。

  三、立项建议报送程序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一)电子文件报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发送电子邮件至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lnsa23372130@163.com)。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24-23372130)。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邮编:110005,传真:024-23372130 。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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