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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9  来源:认监委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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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解决检验检疫工作急需,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我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组织各专业委编制了《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范围》,现就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办科函〔2013〕43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为解决检验检疫工作急需,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我委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组织各专业委编制了《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以下简称《申报范围》,见附件1),现就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范围》内的计划项目。《申报范围》范围之外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申请,确因检验检疫业务工作急需,《申报范围》之外申报项目各单位不得超过2项;
 
  (二)已立项科研课题拟输出的标准项目;
 
  (三)2013年度行业标准复审初评结论;
 
  (四)拟上报的国家标准提案。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1.各单位应参照《申报范围》和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2.科研课题输出标准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填报的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列出科研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并由本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该类项目应符合检验检疫标准体系规划,原则上经费自筹。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按照申报通知的规定,组织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做到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2.计划任务书中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工作优势,并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
 
  3.本次申报工作提倡上报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标准大纲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及技术路线等,字数不限。
 
  4.申报项目属专业交叉或兼有不同专业要求的,应考虑由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项目申报和起草。
 
  5.请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注意本单位承担标准的修订情况,组织做好相关负责人员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及人员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完成标准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实验室条件等相关资源,能够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主要起草人)应具有4年以上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业务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和工作特点,且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工作,了解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现状和业务需求,掌握标准起草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三)各单位正在承担3项以上(含3项)计划项目的主要起草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过期视为无效。
 
  (二)本次申报通过改版后的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新SN系统,新SN系统《申报用户手册》见附件2)。其中,《申报范围》内的项目在新SN系统2013_01批次中申报;未列入《申报范围》但业务急需的项目在2013_02批次中申报,已立项科研课题输出的标准项目在2013_03批次中申报。
 
  (三)2013年复审初评结论也应在2013年4月20日前通过SN系统上报;纸质复审初评结论可由各直属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留存。不能按时提交复审初评结论的单位将取消承担本次下达的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本次申报全部通过网络进行,各单位应注意保存本单位管理员密码,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五)为保障申报期间网络正常运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期前突击申报导致网络拥堵情况的发生。
 
  五、其它
 
  申报工作联系人:冯增健,联系电话:010-82262774;
 
  新SN系统联系人:李锋、孙彦峰;
 
  联系电话:010-65994168-8608、13521777571、15010761863。
 
  附件:1.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2.新SN系统申报用户手册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附件:文件扫描件
 
  附件:新SN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附件:新SN系统申报用户手册
 
  附件: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食品伙伴网备注:
 
  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范围(食品相关列表如下)

序号 专业委 项目名称 制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备注 技术要求    
1 食品 出口珠茶、眉茶检验审评方法 制定       适用于珠茶、眉茶的检验审评。 13 21
2 食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清洗剂使用指南 制定       适用于出口食品企业对清洗剂的使用、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清洗剂管理等,也可作为官方监管的技术依据。对食品企业清洗剂的危害分析和控制进行规定和要求;提出食品企业清洗剂导致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及控制、清洗剂选择、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清洗剂使用的监督管理进行规定。 15 21
3 食品 化妆品原料皮肤刺激性检测-重建人表皮模型体外替代试验法 制定   OECD 439   适用于化妆品原料刺激性检测
。参照EPISKIN和EpiDerm方法,采用欧莱雅建立的商品化重建人表皮模型,建立化妆品原料的皮肤刺激性体外替代试验方法。试验流程大概包括:暴露前细胞培养、化学物暴露、暴露后孵育、MTT活性分析四大步骤。所建立方法可以很好的区分刺激性和非刺激性化学物质,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均达到85%以上。
27 37
4 食品 培养基制备指南 修订 SN/T1538.1-2005
SN/T1538.2-2005
ISO/TS11133 适用于食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采用的基础试剂培养基的质量控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对培养基进行存储、使用、性能指标测定、结果判别等内容。 7 21
5 食品 出口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创伤弧菌检测-酶联免疫法和纳米免疫磁珠捕获法 制定       样品用相应的增菌液进行1:10稀释,增菌5-8h,采用传统方法、RT-PCR方法、LAMP方法进行检测,缩短增菌时间;酶联免疫检测方法,增菌后采用96孔板或8连板酶联免疫方法对样品进行目的菌的筛选。 40 53
6 食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分子分型-SCCmec分型方法和spa分型方法- 制定       适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子分型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食源性疾病和感染的追踪溯源。主要技术内容:菌株鉴定,所有菌株经VITEK2Compact全自动细菌鉴定仪鉴定为金葡菌,并使用触酶和凝固酶试验加以确认;进行多重PCR检测16SrRNA;DNA 模板制备;引物的设计和反应体系的优化;PCR扩增及扩增产物的电泳;分型结果分析。 32 37
7 食品 口腔清洁类产品中致病性伯克氏菌属的检测方法 制定       适用于口腔清洁类产品,包括牙膏、漱口水和其他产品中致病性伯克氏菌(洋葱伯克氏菌、鼻疽伯克氏菌和类鼻疽伯克氏菌)的检验。标准借鉴国际标准ISO21149 - 2006和ISO 18415-2007中的内容,针对口腔清洁类产品惯用的防腐剂和抗蛀成分,建立相应的中和方法,采用增菌-分离-鉴定的技术路线对产品中致病性伯克氏菌进行检测,反映产品真实的安全卫生状况。 21 37
8 食品 出口肉、肉制品中非0157致病性大肠杆菌快速检验方法 制定       适用于出口肉和肉制品中六种常见的非O157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包括O26、O45、O103、O111、O121和O145)的快速检测。利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技术所具有的灵敏度高、特异性好且操作简便、快速等优势,通过直接取用样品增菌液,进行多个样品DNA模板的自动快速提取,用建立的荧光RT-PCR反应体系,同步检测六种非O157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的目标基因,采用最适反应条件进行定量反应,可实时观测实验过程,1个小时内完成检测。 26 37
9 食品 出口食品和保健品中甲鱼成分的鉴定-PCR方法 制定       适用于食品、饲料及保健品等产品中甲鱼成分的鉴定。
主要技术内容:
1、 根据甲鱼制品、食品和保健品的特点,筛选适于这些食品、保健品和饲料的DNA提取方案。2、 广泛收集鳖科各品种样品,以及龟鳖目其它科样品。3、 筛选鳖科特异性基因或DNA片段,用于检测方法的建立。4、 设计特异性引物和探针,建立甲鱼的检测方法。
5、 对建立的检测方法的特异性、灵敏度等适用性进行鉴定。
6、 将建立的检测方法在系统内外进行5家以上实验室参与的方法验证试验。
22 37
10 食品 化妆品中微生物的低风险产品鉴定和风险评估指南 制定   ISO 29621:2010 适用于化妆品生产商和政府监察部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界定在生产和使用中是低微生物风险的化妆品,这些化妆品不需要进行微生物的常规检测。
化妆品的微生物污染的风险评估需要分析产品的如下特性:产品成分、生产条件、包装。综合分析这些特性,判断化妆品是否需要微生物的常规检测。
22 37
11 食品 食品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 制定       骆驼奶、驼峰等来自骆驼的食品中骆驼成分的定性检测。采用的方法为实时荧光PCR法。 24 37
12 食品 食品中牦牛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 制定       牦牛肉、牦牛奶等来自牦牛的食品中牦牛成分的定性检测。采用的方法为实时荧光PCR法。 25 37
13 食品 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修订 SN/T3147-2012   适用范围增加酒类和增塑剂品种 14 21
14 食品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制定       适用于肌肉组织、肝脏、肾脏和禽蛋等动物源食品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建立动物源食品中中氨丙啉含量的LC-MS/MS测定方法。 28 37
15 食品 出口蜂蜜中外源性γ-淀粉酶残留量的测定 制定       适用于检测蜂蜜样品中外源性γ-淀粉酶的残留量,用于鉴定蜂蜜的掺假。 19 37
16 食品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检测方法 制定       适用于香水、发胶、指甲油等化妆品中10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含量测定。
建立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19 37
17 食品 出口酒和饮料中焦碳酸二乙酯含量的测定 制定       适用于酒和饮料中焦碳酸二乙酯的测定。建立气相色谱分析方法。 18 37
18 食品 出口食品天然钍和铀的测定-ICP-MS法 制定       适用于各种食品中天然钍和铀的测定。
采用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测定食品中天然铀和天然钍,包括铀-238、铀-235和钍-232。前处理采用微波消解,快速简便。消解液定容后可直接上机测量,内标法定量。方法检出限优于GB 14882限量要求。
20 37
19 食品 出口食品中草甘膦及其代谢物氨甲基膦酸的残留量的检测方法-反反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制定       适用于食品中草甘膦及其主要代谢物氨甲基膦酸残留量测定。建立反反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45 53
20 食品 出口水产品中麻醉剂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制定       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建立水产品中多种麻醉剂的测定方法。 24 37
21 食品 出口粮谷中麦角碱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制定       适用于粮食(麦类、谷物、玉米等)中麦角碱类(麦角克碱、麦角异克碱、麦角异柯宁碱、麦角考宁、双氢麦角汀、麦角隐亭、麦角辛、麦角异卡里碱、田麦角碱、麦角胺宁)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 23 37
22 食品 出口食品中甲基砷酸、二甲次胂酸残留量的测定-LC-ICP/MS法 制定       适用于食品中甲基砷酸、二甲次胂酸的LC-ICP/MS法测定。 32 37
23 食品 出口食品中敌草快残留量的测定-GC-MS法 制定       适用于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辣椒油等植物油中敌草快残留量的GC-MS测定。检测灵敏性高于世界各国限量要求。 21 37
24 食品 出口肉类及其制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制定         21 37
25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甲基丙烯酸甲酯的测定方法 制定         19 37
26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氯倍他索倍氯米松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 37
27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氯乙酰胺的测定方法 制定         16 21
28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洋葱伯克氏菌的测定方法 制定         18 37
29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防晒剂的测定方法 制定         15 21
30 食品 进出口化妆品中苯海拉明的测定方法 制定         1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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