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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山泉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广东黄酒》2项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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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山泉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广东黄酒》2项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DBS 44/001-201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2-2013《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广东黄酒》自2020年6月30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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