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2020 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0〕320 号),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 号)的有关要求,完成《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制修订任务及相关技术性工作。项目统一编号:2020-32。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承担,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等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开展标准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