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随着2018 年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印发,明确提出水利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划归生态环境部。目前,生态环境部、广东省尚没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规范,导致在入河排污口论证过程中缺乏规范化作业指导。为规范广东省内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等,指导广东省内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2021 年4 月由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申报的《广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规范》,2021 年7 月经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批准正式立项(粤环学函[2021]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