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体系,现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领域标准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需围绕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任务,以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乡村振兴为目标,强化标准对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的基础支撑。
(二)项目应有前期研究基础,对项目必要性和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主要技术要点等进行说明。申报修订项目的单位,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年。如需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申请立项时需作出说明,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
二、征集范围
(一)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包括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
(二)农业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控标准,包括农田氮磷流失治理、农膜回收利用、农业环境损害管控等标准;
(三)耕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标准,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污染治理修复等标准;
(四)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标准,包括沼气建设、生物质能源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建设等标准;
(五)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包括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减排固碳等标准;
(六)行业发展亟需的其他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4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行业标准申报建议明细表》(附件1)。汇总后的项目申报建议明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连同项目建议明细表excel文档,建议项目的标准文本草案(附件2)以及标准编制说明(附件3)于2023年11月6日前发送到邮箱:reea5261@126.com。
(二)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须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idata.com/fx/fmoa/tsLib”查重。项目不得与已立项和已发布标准项目交叉重复。
(三)根据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地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财政保障的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承接主体。该类单位和群团组织可申请经费自筹项目。
(四)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应在立项年度内完成标准送审。如有2023年以前立项未完成的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标准制修订业务,能全权负责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小春 孙玉芳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邮 编: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6357
电子邮箱:reea5261@126.com
附件:1. 2024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行业标准申报建议明细表
2. 标准文本草案模版
3. 标准编制说明模版(草案阶段)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代章)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