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苏州行业标志性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要求实名制,否则不予受理。请于2024年3月8日17:00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联系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侯淑敏 联系邮箱:suzhoupinpai@163.com
特此通知。
苏州市品牌促进会
2024年2月7日
《苏州行业标志性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苏州行业标志性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苏州行业标志性品牌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