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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30141号)

发布日期:2023-04-09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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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要求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做好2023年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本市地方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要求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深入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服务本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以及高效能治理中的技术基础保障和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高水平的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法律规定。申请的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对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突出地方标准公益属性、技术属性和地方属性。应由市场主体制定以及应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原则上不制定地方标准。

2.满足发展需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汇总、研究立项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市级需求,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申请的地方标准原则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依据。

3.突出标准实效。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配套措施,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及评估、复审等工作。

二、立项重点领域和范围

本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的立项重点领域和具体范围如下:

1.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物资储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水务海洋、气象、市容环卫等。

2.公共服务:公共卫生、智慧医疗、养老服务、公共教育、政务服务、公共数据、信息安全等。

3.工业/高新技术:氢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绿色低碳能源装备、先进材料、智能交通、工业互联网、时尚消费品产业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

4.服务业: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元宇宙等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人力资源、会展、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现代商贸、家政、电子竞技、健康体育、文化创意、旅游等。

5.节能环保: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污染物排放控制、废弃物综合利用、碳排放限额、碳清除、能耗限额、绿色低碳设计评估改造和管理、节能环保服务等。

6.农业农村:装备农业、智慧农业、种源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乡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数字乡村等。

三、申请时间

地方标准可以全年在线申请,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集中受理,分批受理的截止日期分别为上半年的4月15日和下半年的9月15日。

对于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出台相关地方标准的,可以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予以快速立项。

四、申请方式及要求

1.申请单位请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官方网站(zwdtuser.sh.

gov.cn),搜索“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进行在线办理。

2.申请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提出单位及技术归口单位印章后寄送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五、管理要求

1.存在逾期未完成地方标准的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减少新地方标准的申请,尽快完成已下达计划。

2.地方标准自下达立项计划到报送报批文本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月,确有必要延期的,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六、联系方式

1.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徐汇区长乐路1227号12楼,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54046795。

2.立项重点领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社会管理领域联系人:刘文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7分机;

公共服务领域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5分机;

工业/高新技术领域联系人:王宝斌,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09分机;

服务业、农业农村领域联系人:倪敏,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07分机;

节能环保领域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6分机。

附件: 

1679368166658731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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