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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专用标志和使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食品伙伴网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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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3年10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3〕12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3〕12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据食品伙伴网了解,“上海标准”专用标志和使用要求如下:

(一)标志式样。使用于“上海标准”的“上品”标志由“品”字型青铜器回纹构成,并配以文字“上海标准SHANGHAI STANDARD”或“上海标准”。标志色调为红色。标志使用者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标志图形,不得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图案、文字和颜色(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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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志使用。使用于“上海标准”的“上品”标志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授权评价办公室管理使用。通过综合评定的标准项目,由评价委员会和相应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联合向申请单位颁发“上海标准”标识证书。标准文本封面固定位置可以按规定使用“上海标准”专用标志。执行“上海标准”的产品或者服务,可以在公开标准编号或名称时加注“上海标准”字样。“上海标准”专用标志可以在生产经营场所、媒体及公开出版物、网络载体等范围宣传使用。标志自颁证之日起,使用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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