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中甲酸、乙酸和乙二酸的测定。
本标准甲酸、乙酸、乙二酸的最低检出量分别为0.8 μg~1.5 μg。当环境空气采样量为144 m3(实际状态),提取液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00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06μg/m3~0.02 μg/m3,测定下限为0.024 μg/m3~0.08 μ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量为6 m3( 标准状态),提取液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00 μl 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2 μg/m3~0.3 μg/m3,测定下限为0.8 μg/m3~1.2 μg/m3。详见附录A。